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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街道2016年招聘人员公告

[日期:2016-04-27] 来源:昆明人才网

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街道

招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街道需招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在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街道办事处所属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岗位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咨询;

2.负责组织开展就业及人力资源调查统计、建立就业、失业人员及落实就业政策情况基础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审核并上报失业登记相关资料,组织开展登记失业人员就业服务;

3.负责搜集、发布就业信息,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就业服务;

4.协助开展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移交属地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

5.负责辖区内劳动保障监察及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本次招聘共涉及9个社区共9人(详见招聘简章)。具体岗位待招聘人员确定后由街道统一安排。

三、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录用的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小板桥街道办事处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招聘待遇为2500元/人.月(包括工资待遇和个人应当承担的社会保险);单位按照相关政策为个人购买养老、工伤、生育、失业以及医疗保险。人员经费由官渡区财政承担。

四、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2.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组织和协调能力;

3.截止2015年12月31日,年满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4.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官渡区户籍;

6.具备以上基本条件1-3项,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历和户籍条件可适当放宽(户籍可为昆明市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区户籍,学历可为高中或中专):

(1)取得《劳动关系协调员》或《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及以上等级的;

(2)在官渡区辖区就业社会保障所、站工作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须有所在社区及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材料)、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5.现役军人;

6.在校学生;

7.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6年5月5日—5月7日,共3天。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

官渡区小板桥街道办事处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小板桥街道办事处中街10号)。

3.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或其他方式报名。

4.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毕老师、杨老师:0871—67265857

5.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4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

(2)报名时需提交《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街道招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附后)一式两份(自行下载并插入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后打印并签名盖章),携带户口本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考试和聘用资格。

(3)已就业的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原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加盖公章。

(4)报名时还需递交《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街道招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请考生自行下载并认真如实填写。

(5)每名报考者只能选定官渡区各街道此次公开招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不得重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报考者对自己提供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低于3:1比例的,取消或削减该岗位计划。

(二)领取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于2016年5月15日—5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到报名处领取。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三个环节进行。具体为:

1.笔试

(1)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报考人员的文化知识掌握情况进行书面测验。

(2)笔试方式和范围: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以及党政机关公文写作基础知识。

(3)时间和地点:2016年5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基本技能测试

(1)测试人选确定: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均进行基本技能测试。

(2)测试方式和内容:测试方式为计算机技能上机实作。主要测试打字录入。未参加笔试考生不得参加基本技能测试。

(3)时间和地点:2016年5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卷面分和基本技能测试分各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笔试和基本技能测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在昆明人才网(http://www.100job.cn)、昆明就业网(http://www.kmjy.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笔试和基本技能测试的考试成绩保持一年有效。一年内若有新增或替补的岗位,可直接作为考试成绩参加下一步考察录用程序。

3.面试

(1)对象:根据笔试和基本技能测试成绩之和,原则上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和基本技能测试考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加面试考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实际参加笔试和基本技能测试考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的,按考生笔试和基本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放弃考试的考生应提前三天将书面申请书交小板桥街道办事处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联系电话:0871—67265857)。

(2)方式: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3)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分值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昆明人才网(http://www.100job.cn)、昆明就业网(http://www.kmjy.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体检、考察和政审人选的确定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基本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

(2)考试总成绩经公示无异议,依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考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和政审人选。因体检、考察和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如果出现两名及以上报考者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基本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若基本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若以上三项均相同,则加试基本技能测试。

5.考试注意事项

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持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开考前15分钟提前进入考场,本人要两证齐全,证件不全一律不准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禁止入场参加考试。

(五)体检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3.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六)考察和政审

考察和政审由小板桥街道招聘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七)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昆明人才网(http://www.100job.cn)、昆明就业网(http://www.kmjy.gov.cn)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岗位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未就业人员需持本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已就业的报考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六、招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社会监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1.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岗位人数共计9名,经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时,另行制定招用方案报官渡区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三)未尽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五)本招聘方案批准后如与上级新规定、新政策不一致或相冲突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六)本招聘公告由小板桥街道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信息发布

招聘期间相关信息统一在昆明人才网(http://www.100job.cn)和昆明就业网(http://www.kmjy.gov.cn)发布。

九、监督电话

官渡区纪委信访室:0871-67173331

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7197182

官渡区小板桥街道纪检监察室:0871-63545094

附件1:招聘简章.

附件2:报名与资格审查表.

附件3:报考诚信承诺书.

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街道办事处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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