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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文体广电局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日期:2016-02-29] 来源: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拟在全州范围内公开遴选5名公务员到州文体广电局及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西双版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工作。

一、公开遴选的原则

公开遴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公开遴选岗位及人数

公开遴选5名工作人员(州文体广电局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州文体广电局规划财务科工作人员1名;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工作人员3名)。

三、公开遴选范围

全州、县市区、乡镇机关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四、公开遴选条件

(一)遴选的基本条件

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较好的政策理论水平;

3、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历年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5.在国家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遴选人员职务仅限于科员及以下;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⑴州文体广电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能熟练掌握和运用计算机,有较强的文字综合写作能力,有英语专业或外事工作经验者优先,性别不限。⑵州文体广电局规划财务科工作人员: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6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持有《会计证》,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和电算化会计,性别不限。⑶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法工作人员: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性别不限,有公安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

3、其他不宜办理遴选情形的。

五、公开遴选程序

公开遴选工作按照公布职位、报名和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与考察、确定人选和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和西双版纳州文体广电局门户网站面向全州发布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二)报名

符合遴选条件人员如实填写《西双版纳州文体广电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可从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下载)1式2份,经所在单位初审同意盖章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2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片5张,到西双版纳州文体广电局办公室报名,遴选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5,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3。

报名时间:2016年3月3日~~3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西双版纳州文体广电局办公室。地址:景洪市广电路4号。电话:0691--2122537。

(三)资格审查

州文体广电局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需由本人携带身份证件到州文体广电局办公室领取)。

(四)组织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依序递补符合资格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的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应试人员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五)考察

根据应试者的笔试、面试总成绩,按选调岗位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并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加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替补。

(七)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及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在西双版纳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和西双版纳州文体广电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和监督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公开遴选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欺瞒组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一律取消考试或遴选资格,并报请公务员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二)从事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公开遴选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反遴选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公开遴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西双版纳州文体广电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2122537(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2146732(州第五纪工委办公室)

附件:西双版纳州文体广电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

西双版纳州文体广电局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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