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业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保证推荐免试生的选拔和入学质量,完善和规范推荐免试生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和《云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校政发[2008]282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收条件
1.获得2016年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60分(100分制)或≥425分(710分制),专业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名列前茅。
4.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公开发表的科技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可优先考虑。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招收专业、指标及录取类别
1.招收专业、指标
我校2016年招收推免生的专业为所有硕士招生专业(含学术型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拟接收的推免生总人数为289人。接收的推免生占当年该专业招收全国统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指标;各专业在接收推免生后,须留有名额招收统考学生。
2.录取类别
录取专业和录取类别由推免生自主报考和复试情况确定。
三、申请程序及办法
1.拟申请攻读云南农业大学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免生(含校内和校外申请),须于2015年9月25日以后,登陆教育部建立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查阅2016年接收推免生办法及专业目录,按要求填写报考志愿、上传照片及网上支付报名费等。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
3.我校在对报考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及时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通过该系统接收并确认复试通知。
4.各有关学院下载接受复试考生名单并组织复试。在完成对推免生的笔试和面试后提出拟接收意见,并将拟录取名单报至研究生处招生科,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
5.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通过该系统接受并确认待录取通知。
6.学校将最终录取的推免生名单上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进行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四、复试要求
拟招收的推免生一律要求参加复试。复试由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安排,各接收学院组织实施。各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小组(不少于5人),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复试。具体要求如下:
1.资格审查:由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对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合格方能参加复试。申请者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2)大学一至三学年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3)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四级或六级成绩证明复印件;
(4)发表的论文或文章复印件;
(5)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
(6)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彩色)
2.复试内容:
(1)专业课综合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具体考试科目和内容由接收学院根据本专业招收研究生的具体要求来确定。各专业按一级学科命题,内容覆盖2~3门本科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题型及内容应体现考察考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素质。各学院笔试的命题和考试须严格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规定进行。
(2)综合面试,每生不少于20分钟时间,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表达能力、知识的广度、深度及创新意识、创新思维的能力和素质。每个专业组成5人以上的面试小组,做好面试记录。
3.各学院要在面试中增加有关外语口语及听说能力测试的内容。
4.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予接收。被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研究生统考。
五、时间安排
1.2015年9月28日~10月25日推免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查阅2016年接收推免生办法及专业目录,完成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支付报名费等。
2.2015年9月28日~10月25日各相关学院(专业)向报考的推免生考发放复试通知,推免生到各学院参加复试,参加复试的推免生须在10月15日前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3.2015年10月13日各学院将拟接收的推免生名单、复试成绩及复试记录表等报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4.2015年10月15日学校将根据推免生的复试成绩及体检结果,综合考虑确定拟录取名单;
5.2015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研究生处招生办将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
6.2015年10月25日学校将公示过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六、其它
1.超过教育部规定时限接收的推免生无效。
2.未经复试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推免生的录取资格。
4.对在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则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七、联系方式
考生来函邮寄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沣源路云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邮编:650201
联系电话:0871-65228283传真0871-65227087
云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处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