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2015年专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的通告
根据德宏州总工会《关于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德工发〔2015〕11号)精神,为做好州总工会分配我县指标的专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招聘工作,结合陇川工会工作实际,经县总工会研究,特制定了招聘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组织实施好招聘工作,成立陇川县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招聘领导小组。
组 长:雷天四 县总工会主席
副组长:唐 玲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许有学 县总工会副主席
成 员:沙买新 县总工会办公室主任
孔艳玲 县总工会经审办主任
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总工会,沙买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招聘人员岗位和名额
招聘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1名,此岗位至少报满3人方可开考。
三、招聘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陇川县范围内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各类院校应届、历届毕业生及待业下岗职工。
(二)招聘条件
1.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有一定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运用OFFICE办公软件。
3.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
4.能熟练掌握和运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公司法》、《云南省企业工会条例》、《云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法律法规,熟悉相关劳动、工资方面的政策并能熟练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分析处理问题,具备一定的劳动工资理论水平;
5.了解陇川各行业的工资水平和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熟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工资、财务制度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6.具有一定的指导和综合协调能力,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协商谈判艺术,能够熟练地组织和处理工资集体协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工作的相关事宜;
7.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三级以上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三级以上劳动关系协调师证书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考试方式:笔试+面试
2.报名时间:发文之日起至2015年5月26日止;
3.报名地点:陇川县总工会办公室(老公安局二楼);
4.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毕业证;
(2)身份证和简历一份;
(3)有优先录用相关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5.经初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登记。
(二)笔试
1.考试时间:6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试题设选择、简答、论述三个题类。内容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公司法》、《云南省企业工会条例》、《云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
(三)面试
1.笔试成绩前2名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笔试后两天进行面试,地点:陇川县总工会四楼会议室。
3.面试内容:面试评委会对竞聘人员的语言表达、工资集体协商相关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要素内容进行面试。
(四)聘用
1.确定聘用人选办法。
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加分计算总成绩,每个岗位均以报考人员的最高分录取。
2.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由县总工会办公室负责通知考生办理有关聘用手续。逾期5个工作日不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为一年一签,试用期为1个月。
五、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月工资为2700元。
六、严格执行有关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聘用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法律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