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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临沧市永德县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日期:2024-08-03] 来源:永德县人民政府网

永德县2024年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基层治理力量、优化人才结构、建强基层队伍,强化社区精准化、科学化服务和管理水平,决定开展2024年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全县共需招聘社区工作者12名(男性6名、女性6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心社区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能吃苦耐劳。

3.临沧市户籍,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所需要的相关知识和工作能力。

5.2022年至2024年毕业,获得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信网可验证查询)。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中共党员、预备党员、退役军人、英烈子女、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和有残疾(肢体、视力四级残疾和听力三、四级残疾)的高校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6.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步骤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统一考试、资格复审、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星期一)至2024年8月9日(星期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报名地点:永德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人民政府行政办公中心106室、110室)。

3.报考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一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可先承诺报名考试,选岗时再进行核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学业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交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含电子版)。考生报名时认真填写联系方式(电话号码),须确保所留电话号码畅通。

(二)资格初审和岗位开考比例

报名结束后,组织实施资格初审,岗位开考比例为1:3,对拟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的参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时,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研究决定此岗位是否开考、是否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等事宜。通过资格初审合格且符合开考岗位的考生名单,于2024年8月9日(星期五)晚上12:00前在永德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考试

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1.考试时间:2024年8月14日(星期三)早上9:00—11:00。

2.考试地点:永德县一中(考场安排于2024年8月13日上午10点前在永德县一中公示栏公示)。

3.考试内容:主要测试对社区工作、时事政治的掌握程度和应变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4.考试阅卷及成绩公布:阅卷工作于2024年8月14日完成并于当天公布成绩。

(四)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因人员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如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根据“同等条件优先录用”情形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还存在并列情形的,采取面谈考察方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2024年8月15日,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组织统一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后次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人员放弃、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结束后,在永德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可进入下一环节;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劳动合同的签订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报考范围内依次选择具体岗位并办理聘用手续。合同签订期3年,并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在试用期间达不到录用条件的,将解除劳动合同。(注:拟聘用人员中,凡属与其它单位有劳动关系的人员,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签订聘用合同,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劳务纠纷的一切后果均由拟聘任人员自行承担。)

四、薪酬待遇

根据“三岗十八级”薪酬体系,结合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岗位职责、学历高低、工作年限等综合因素确定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级别,月基础薪酬测算标准依据上年度全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80%×基础薪酬系数来计算,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足额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由社区专职工作者自行缴纳,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单位缴费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落实体检、婚(丧)假、产假、年休假等待遇。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0883—5211689;0883—5212228。

中共永德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8月2日

来源:https://www.yongde.gov.cn/info/1065/14495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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