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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大理州永平县妇幼保健院青年就业见习岗位招募公告

[日期:2024-07-15] 来源:永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众号

永平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招募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永平县青年见习基地相关工作,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适龄青年实现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人社〔2020〕66号)、《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共青团中央 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2020〕1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医院业务发展需要和岗位用人需求,拟招聘一批高校毕业就业见习岗,希望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及适龄青年积极参加见习,在岗位实践中提升就业能力,实现高质量就业,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简介

县妇幼保健院成立于1973年,属于县卫健局下属股所级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过50年的发展,现已发展成为集保健、预防、康复、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现位于永平县博南镇永福路中段。占地5953平方米,拥有房屋建筑面积10183平方米。开展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及相关疾病筛查治疗。开展小儿外科、剖宫产、卵巢囊肿摘除、子宫肌瘤摘除、子宫全切等手术。设置了12个职能科室,16个医疗及辅助科室。

二、招聘计划

招聘就业见习人员10名,招聘岗位及要求见下表:

序号 见习基地名称 专业 学历层次 人数 资格证要求 其他要求 联系电话
1 永平县妇幼保健院 护理类相关专业 大专及以上 5人 必须具有护士资格证或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2023-2024届毕业生或年龄24岁以下。 0872-6521926
2 药学 大专及以上 2人 有执业药师证或者药士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2023-2024届毕业生或年龄24岁以下。
3 康复治疗学、康复治疗技术类相关专业 大专及以上 2人   2023-2024届毕业生或年龄24岁以下。
4 临床医学类相关专业 大专及以上 1人   2023-2024届毕业生或年龄24岁以下。

三、岗位条件要求

(一)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资质;

5、之前未在其他单位见习,未领取过见习补贴,年龄在24周岁以下失业青年;

6、未有就业见习经历且未就业的2023-2024届云南籍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两年内毕业人员不限制年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个人办理过营业执照的;

2、之前已进行过就业见习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涉及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17日,周一至周五,每天08:00—11:30 ,14:00—17:30;

2、地点:永平县妇幼保健院行政楼五楼党政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持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报名期间如不能直接到现场,可让他人携带相关材料现场报名。

4、联系电话:0872-6521926

(二)资格审查

见习人员需提供审核资料如下:

①《云南省青年就业见习报名表》(现场填报);

②毕业证书(应届生可暂时提供就业推荐表)、资格证书、专业特长、获奖证书、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等复印件各1份;

③个人简历1份;

④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

⑤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三)考核

1、所有通过审核人员于2024年7月19日09:00于永平县妇幼保健院五楼大会议室进行笔试考试;

2、笔试成绩排名护理类前10名,药学类和康复治疗类前4名人员,临床医学类前2名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将以电话的形式进行通知面试时间,请参加人员保持电话畅通,若多次电话通知未果,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底依次进行递补,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3、最终成绩排名护理类前5名,药学类和康复治疗类前2名人员,临床医学类前1名拟录用为就业见习人员。(最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拟录用的就业见习人员,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首次体检不合格,在2个工作日内由报名人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级医院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以放弃见习机会处理。

(五)公示及录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就业见习对象,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进行岗前培训,于2024年8月1日正式上岗。

(六)见习待遇

1、见习期内按规定每月发放2000元生活补助。

2、见习期为12个月(最长见习时间以相关部门规定为准),自签订见习协议当月起算,见习期满自动解除见习协议。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医院发放见习证明。

3、在见习期内表现优异,且符合医院编外合同制职工聘用条件者,在医院招聘过程中,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录用。

五、纪律要求

(一)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聘用”等原则,实行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对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严格按照保密要求办理,整个招聘过程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于泄密或在操作过程中徇私舞弊等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交由执法机关处理。

(二)见习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要做到真实、认真、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纪律或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报名、录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就业见习期间若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医院规章制度,不服从医院管理的,立即取消就业见习资格。

六、有关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由永平县妇幼保健院院办负责解释。

永平县妇幼保健院

2024年7月9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M3luKlkF6um1Wyxcj3SQ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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