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象图乡专职消防员补充招聘公告
剑川县众启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受象图乡人民政府委托,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1名合同制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施。
二、应聘条件
(一)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有适应岗位工作的基础技能。
(二)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33周岁;退伍军人、持驾驶证B照、退役消防员等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三、工资待遇
工资3949元/人/月(含五险个人和单位部分),服装费2000元/人/年。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9日—2024年4月15日。
(二)报名地点:剑川县众启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剑川县金华镇文献街锦绣佳园一号楼五楼)。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报名。
(四)报名时间截止后,由公司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资质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剑川县众启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将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本人参加由我公司组织的考试。应聘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面试。由剑川县众启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包括自我介绍、提问互动、能力测试。
(六)终审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开具证明)。
(七)体检(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报告一份)
(八)政治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政治审查不合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因违法行为受过限制人身自由处罚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限未满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以及失信被执行人。
7.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以及不宜从事专职消防员工作疾病的。
8.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专职消防员工作情形的。
(九)聘用由我公司与拟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后将招聘人员派遣到象图乡人民政府从事专职消防员工作。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872-4524258
剑川县众启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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