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3年系统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卫生健康系统人事人才管理,严肃干部人事纪律,有效控制和规范卫生健康工作人员合理流动,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根据各卫生健康单位工作需要,决定从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内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岗位
南华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南华县健康教育所工作人员2名、南华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1名、南华县龙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南华县龙川镇卫生院工作人员1名、南华县龙川镇徐营卫生院工作人员1名、南华县沙桥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1名,详见附件1《南华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系统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选调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有一定的工作实践经验,有胜任选调岗位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具备选调岗位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专业知识、专业技术水平。
3.具有选调岗位所必备的学历要求和任职资格条件。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资格条件
1.南华县卫生健康系统内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录用为县级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须满3年、录用为乡镇卫生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服务年限须满5年。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若与单位签订服务年限协议的,应遵守相关协议规定(如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紧缺人才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等)。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
3.近三年年度履职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4.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签署同意降低岗位聘用承诺书,报考管理岗签署转岗申请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原单位履职未满服务年限的;
6.尚在试用期限内的;
7.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选调条件的。
(四)岗位要求和具体条件
选调人员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每个人只能报考1个岗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三、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9日—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时本人需签订《报考诚信承诺书》并按手印。
2.报名地点:南华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须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4.所需材料:
(1)《南华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系统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
(4)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
(5)基层工作年限证明;
(6)近三年年度履职考核情况证明;
(7)廉政审核证明;
(8)《南华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系统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经历业绩评价表》;
(9)本人近期彩色半寸标准照片1张(含电子版);
(10)所有提供证明材料需单位负责人签名并盖单位公章。
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3年12月1日前将报名情况报公开选调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并核实报名人员所提供的经历业绩评价分。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原则上不少于5:1的比例确定选调职数,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比例不足时,经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不低于3:1。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少于3人,无法达到3:1比例的,取消选调,该岗位的已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
(二)组织考试
1.组织笔试。本次公开选调的笔试时间为2023年12月9日上午9:00—11:00,由南华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3年系统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50%,最低分数控制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不进入后续选调程序。笔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和医疗卫生类。综合管理类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卫生法律法规、医改政策、健康教育、公文写作等;医疗卫生类考试内容为专科版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诊断学、药理学、卫生法律法规等科目。笔试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2.组织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出现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数量不足比例的岗位,则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面试最低分数控制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不进入后续选调程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3.经历业绩评价。根据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每个选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2:1的比例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由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组织选调单位领导、相关人员组成不少于5人的考评审核组,对报考人员开展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其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职位匹配程度等(见附件3),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实行累计积分。报考人员要据实填写经历业绩评价表,并提交经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若确定经历业绩评价人选笔试、面试成绩之和出现并列,则成绩并列的人员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环节。
(三)确定考察对象及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1确定进入考察对象,在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阶段。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考察等相关工作,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岗位匹配程度,同时征求纪检监察部门对考察人选的意见。
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由选调单位提出意见,经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按该岗位拟考察人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考察结束后,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公示。
(四)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拟选调人员如无不良情况,报考南华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南华县健康教育所的人员填写《南华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审批表》,其余人员填写《南华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系统内干部调动审批表》,由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按要求到新岗位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邀请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对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二)凡参与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严格纪律,秉公办事,不拘私情,严格遵守人事工作保密纪律。
(三)考试按国家有关考试规则的规定进行。
(四)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从严查处。
(五)为维护公开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及面试、业绩评价、考察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并记录在案,五年内不得参加南华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考试。
(六)考试成绩、考察人选、拟选调人员公示等相关事宜将通过南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注意关注查阅。
特别提示:凡参加报考人员即视为已知晓本公告所有内容,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通信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查阅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在发出考试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报考者不按时领取通知或不到场的,即视为自动放弃。
本公告由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华县卫生健康局、南华县医共体总医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南华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3年系统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有疑问可直接向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咨询,咨询电话:0878-7226207。
监督举报电话
南华县卫生健康局:0878-7226429
中共南华县纪委南华县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0878-7221189
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7222069
附件:1.南华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系统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南华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系统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南华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系统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经历业绩评价表
4.南华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系统内干部调动审批表
5.南华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审批表
南华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18日
附件【附件3:南华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系统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经历业绩评价表.xlsx】
附件【附件2:南华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系统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附件1:南华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系统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附件4:南华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系统内干部调动审批表.docx】
南华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系统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 ||||||||||||||||
序号 | 单位全称 | 单位 类别 | 岗位 代码 | 岗位 名称 | 岗位类别 | 人数 | 笔试类别 | 资格条件要求 | 岗位具体要求 | 报名地址 | 联系 电话 | 备注 | ||||
专业 | 学历 | 专业技术资格 | 年龄 | 政治 面貌 | ||||||||||||
1 | 南华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公益一类 | A1 | 工作人员 | 管理岗 | 1 | 综合管理类 | 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签署转岗申请书 | 南华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 0878-7226207 | |
2 | 南华县健康教育所 | 公益一类 | A2 | 工作人员 | 专技 (初级) | 2 | 综合管理类 | 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签署同意降低岗位聘用承诺书 | |||
3 | 南华县人民医院 | 公益二类 | B1 | 工作人员 | 专技 | 1 | 医疗卫生类 | 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若报考人员为临床医师,则需具备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 | 不限 | 不限 | 签署同意降低岗位聘用承诺书 | |||
4 | 龙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公益一类 | B2 | 工作人员 | 专技 | 1 | 医疗卫生类 | 不限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签署同意降低岗位聘用承诺书 | 岗位级别以选调单位空岗及取得资格为准 | ||
5 | 龙川镇卫生院 | 公益一类 | B3 | 工作人员 | 专技 | 1 | 医疗卫生类 | 不限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签署同意降低岗位聘用承诺书 | |||
6 | 龙川镇徐营卫生院 | 公益一类 | B4 | 工作人员 | 专技 | 1 | 医疗卫生类 | 不限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签署同意降低岗位聘用承诺书 | |||
7 | 沙桥中心卫生院 | 公益一类 | B5 | 工作人员 | 专技 | 1 | 医疗卫生类 | 不限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签署同意降低岗位聘用承诺书 |
来源:http://www.ynnh.gov.cn/info/2331/2809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