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地震局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昌宁县地震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录的办法,面向全县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共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人,经综合考核后,确定聘用的编外聘用人员与昌宁县地震局按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从事驾驶员、办公室工作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范围及性别: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9月至2005年9月期间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持有C1驾驶证,有两年以上驾驶经验;
5.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阅读理解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能力,熟练掌握办公室工作等相关知识;
6.具有昌宁县户籍;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优先聘用条件
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有党务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因违法行为,受过限制人身自由等其他行政处罚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限未满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的;
9.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10月25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昌宁县地震局二楼震害防御股。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15974979778。
3.报名要求
(1)采取本人现场报名,严禁代报;
(2)报名时需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张),填写《昌宁县地震局编外聘用人员报名和资格审查表》,已经就业人员需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时请上交彩色免冠5分近照1张及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2023年10月25日前)
昌宁县地震局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现场对报考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者,准予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在面试前一天以电话告知方式通知面试人员。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总分100分,面试成绩第一名的作为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
拟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凡是不能按时参加体检或复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差额按照综合成绩排名进行替补。
(五)政审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昌宁县地震局组织考察组到拟聘用人员户籍所在地进行实地走访考察,客观、公正、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基本情况。
(六)公示和聘用
面试结束后当天,昌宁县地震局将拟招聘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举报并属实的,由面试成绩第二名的作为替补进行公示。替补工作只进行1次。公示期满后无举报或举报不实且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予以正式聘用,聘用后,若因工作需要进行调配的,服从岗位调配。
五、工资待遇
相关人员一经录用,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情况面试面谈时告知。
六、相关事项
(一)整个招聘工作期间,请保持个人通讯畅通,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发出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的时限内,不能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报考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在报名、面试、体检等过程中出现舞弊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应聘资格;相关工作人员出现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昌宁县地震局编外聘用人员报名和资格审查表
昌宁县地震局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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