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教育教师发展中心2023年公开选调中小学幼儿园教研员的公告
根据《关于严格规范腾冲市2023年度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的通知》(腾组联发〔2023〕2号)《中共腾冲市委 腾冲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腾冲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腾发〔2021〕17号)《腾冲市2022年县管校聘实施方案》《腾冲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23年公办中小学校教师调配工作通知》的要求,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腾冲市教育教师发展中心选调4名中小学幼儿园教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选调岗位及人数
幼儿园教研员1人,小学数学教研员1人,中学英语教研员1人,中学化学教研员1人。
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选调人员范围。符合腾冲市中小学幼儿园选调条件的在职在编教师。
2.教师资格。所有选调人员均具备合格教师资格证。
3.年度考核。申请选调人员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选调条件
1.政治品格过硬,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任教服务年限满8年(含试用期)及其以上,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12月。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及工作能力。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长期下乡、驻村、出差生活工作环境。
5.幼儿园岗位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小学岗位须持有小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中学岗位须持有初中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
6.教学质量突出,近三年所任学科教学成绩综合位次在腾冲市前50%以内(以学校开具的证明为准)。
7.曾担任过班主任、备课组长、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学校处室主任或副主任、分管教学副校长一项的,任职时间不少于两年(含两年);或被评聘为县级及其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名班主任一项的。
8.限制条件: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其他不得申请调动情形的人员。
三、选调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 09:00—17:30。
2. 报名地点:腾冲市教育教师发展中心综合办公室。
3. 报名要求:
①申请选调人员在报名时需向腾冲市教育教师发展中心提出书面申请,亲笔签名并摁手印,申请中必须明确“调动后涉及的相关身份、职称等问题由自己承担后果”,同时提交全日制教育毕业证、最高学历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以及能够体现个人能力素质的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课题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的2018年7月以来的履职考核证明材料、近期免冠1寸照电子版。
②在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本人现场填写报名表。
③提交对应的经学校审核的真实加分依据材料。(复印件经学校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④一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选调比例
每个岗位有效报名人数(符合报名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查)与计划考调数比例必须等于或高于2:1方能选调,未达到比例的,取消选调岗位。
(三)廉政审查
市教育体育局报请腾冲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审查选调人员廉政情况。
(四)选调考核打分
选调打分成绩满分为100分,采用根据提供材料聘请专家打分的形式进行,其主要内容如下。
1.符合基本报名条件选调对象得基本分70分;
2.加分的基本条件:
①近五年(2023、2022、2021、2020、2019年1月1日—12月30日)获得乡级表彰的每次加0.5分,获得县级表彰的每次加2分,获得保山市级表彰的每次加3分,获得省级表彰的每次加4分,获得国家级表彰的每次加5分。(该项最高分加5分)
②被评聘为县级骨干教师的加2分,评聘为保山市级骨干教师的加2.5分,评聘为省级及其以上骨干教师的加3分。(该项最高分加3分)
③被评聘为县级学科带头人的加3分,评聘为保山市级学科带头人的加3.5分,评聘为省级及其以上学科带头人的加4分。(该项最高分加4分)
④被评为县级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一项的加3分,被评为保山市级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一项的加3.5分,被评为省级及以上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一项的加4分。(同一级别获多项荣誉的选择一项加分,最高分加4分)
⑤近五年(2023、2022、2021、2020、2019年1月1日—12月30日)以来,主持结题一项县级课题的加1.5分,参与一项县级课题并结题的加1分(该项最多加1.5分);主持结题一项保山市级课题的加2分,参与一项保山市级课题并结题的加1.5分(该项最多加2分);主持结题一项省级及其以上课题的加3分,参与一项省级及其以上课题并结题的加2分(最多加3分)。(该项最高分加3分)
⑥近五年(2023、2022、2021、2020、2019年1月1日—12月30日)以来,发表的教育科研论文,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正式刊物上发表的,市级刊物上发表一篇加1分,省级刊物上发表一篇加2分,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一篇加3分。(同一篇论文以发表级别最高的计分,该项最高分加3分)
⑦近五年(2023、2022、2021、2020、2019年1月1日—12月30日)以来,参加教育教学学科技能竞赛,荣获县级一至三等奖的每次加0.2分;荣获保山市级以上一至三等奖的每次加0.5分;荣获省级及其以上一至三等奖的每次加1分。(该项最高分加5分)
⑧近五年(2023、2022、2021、2020、2019年1月1日—12月30日)以来,担任过备课组长、教研组长、班主任的加1分(重复担任多个职务的不重复加分);担任过学校处室主任(副主任)的加2分;担任过副校长、校长的加3分。(该项最高分加3分)
3. 选调考核打分时间:报名时现场资格审查和加分进行打分,现场公布选调考核分数,并当场签字确认。
4. 选调考核现场打分地点:临时确定。
(五)面试
1. 确定面试人选
选调成绩公布后划定各岗位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选调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岗位和面试人数比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 面试组织
采用说课的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评委现场评分并公布分数。75分以上为合格,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拟调动人选。
3.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提出拟调人选
选调考核总成绩:用选聘打分成绩和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折算之和得最后成绩(即:最后得分=选聘成绩得分×50%+面试成绩得分×50%)。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调人选,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相同无法确定拟调人选时面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面试加试一题,加试成绩为10分,面试成绩为原面试成绩与加试成绩之和。
(七)办理调动手续
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要求
(一)公开选调工作在纪检监察、人社等部门的监督下进行,严格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符合条件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选调。
(三)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对选调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根据县管校聘有关文件精神,每位教师每年有1次申请参与跨乡(镇)街道竞聘的机会。参与选调的教师不能再参与其他跨乡(镇)街道竞聘,参与其他跨乡镇竞聘的教师也不能再参与选调。
(五)发现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五、本通知由腾冲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一)业务咨询电话:0875—5131037 联系人:许老师
(二)监督举报电话:中共腾冲市纪委腾冲市监委派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75-5133325。
2023年8月1日
附件:
来源:https://www.tczpw.cn/notice/1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