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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昭通市威信县教体系统招聘教师面试公告

[日期:2022-08-14] 来源:威信县人民政府网

威信县教体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公告

各位考生:

现将威信县教体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2022年8月16日。

二、面试地点:参加中小学教师岗位的面试在威信县扎西小学,参加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面试在昭通市实验幼儿园(昭通市统一组织,具体要求详见昭通市的面试公告)。

三、面试对象:所有通过笔试考试确定的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四、面试内容与形式

(一)内容与形式:重点考查考生教师基本素养、所报考岗位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试教等知识与能力。

(二)时间: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每延时1分钟,扣除面试得分0.5分(如:延时59秒不扣分、延时1分49秒扣0.5分、延时2分30秒扣1分),扣完为止。

(三)分值: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控制线为70分。

(四)面试成绩计算:考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考官独立打出得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其余得分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五)综合成绩、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综合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3+面试成绩。面试后,从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由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程序;若笔试成绩再相同,则由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程序;若笔试各科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考面试再次确定进入体检程序。

五、疫情防控

面试当天,考生进入考点前,应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出具本人8月16日9:00前48小时内当地(昭通市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体温<37.3℃方可进入考点。具体详见《威信县教体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1)。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在2022年8月16日上午9:00—10:00期间到达候考室(威信县扎西小学),10:30仍未到达对应候考室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二)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候考室。

(三)考生进入候考室前,须将相关资料和通讯工具(关闭电源,关闭闹铃)放到指定位置统一存放后接受安检。凡不配合安检或安检后仍违规携带《威信县教体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考生安检须知》(附件4)规定四类物品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考生要自觉遵守相关纪律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五)所有考生须仔细阅读《威信县教体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威信县教体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候考室管理规定》《威信县教体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考生纪律要求》《威信县教体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考生安检须知》。

七、面试监督

整个面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考试考核工作由县纪委派驻教育体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附件:

1.威信县教体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2.威信县教体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候考室管理规定

3.威信县教体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考生纪律要求

4.威信县教体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考生安检须知

威信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8月13日

附件1:

威信县教体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考生须于面试前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做好每日体温测量,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本人所在村(社区)和威信县教育体育局。须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出具本人8月16日上午9:00前48小时内当地(昭通市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疫情防控实行属地化管理,考生除知悉本告知书疫情防控相关事项外,还应严格遵守威信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面试当天,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出具本人8月16日上午9:00前48小时内当地(昭通市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体温<37.3℃方可进入考点。“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黄码”或“红码”,或者没有按要求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

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考试:

(一)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和其他重点人群(含入境人员);

(二)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

(三)其他不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

请考生注意加强个人防护。考试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或做好手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进入考点内,除面试时摘下口罩以外,考试全程均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对考前或考试过程中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建议考生在考试结束后24小时内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并进行为期7天的自我健康状况监测,7天内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或前往人员聚集场所。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本人所在村(社区)和威信县人社局和教体局。

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通过“威信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因未按疫情防控要求执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应认真阅读《威信县教体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对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内容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果信息有误或缺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考生应遵守考试期间防疫各项规定,服从考点安排,遵守考纪,诚信考试。

附件2:

威信县教体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候考室管理规定

第一条 考生和候考室工作人员集中在候考室实行封闭管理,除候考区域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

第二条 所有考生在进入候考室时必须配合安检。考生不配合安检的,不得进入候考室。在安检过程中无理取闹、辱骂、威胁工作人员的,视情节给予取消面试资格等处罚,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条 考生若需取用统一指定存放的物品,必须向候考室工作人员报告,经同意后在候考室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取用,但仅限于取用药品等必需用品。

第四条 考生在候考室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按照指定的候考室和组数候考,不得随意走动,不得进入其他候考室,不得大声喧哗。

第五条 违反以上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3:

威信县教体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考生纪律要求

第一条考生须在2022年8月16日上午9:00—10:00期间准时到达对应候考室(威信县扎西小学),10:30仍未到达对应候考室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第二条 考生进入候考室前须将携带的文字资料和电子物品(关闭电源,关闭闹铃)放到指定位置统一存放,并主动配合安检。凡不配合安检或安检后仍将电子物品和文字资料带入候考室、考场的,将按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第三条 考生不得穿着有特殊标志的服装参加面试。

第四条 考生在候考室、考场和考后休息室须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按照指定位置就座,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

第五条 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考生可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及考场工作人员予以回避。

第六条 面试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考生个人身份的信息。

第七条 考生面试时,原则上要求使用普通话。

第八条 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试题和草稿纸。

第九条 考生在候考室、面试考场和考后休息室内禁止吸烟。

第十条 考生在候考室或考后休息室若需上卫生间,须向工作人员报告并经允许后,由工作人员引导到卫生间。

第十一条 考生进入考点区域后,须遵守考试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凡违反上述规定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4:

威信县教体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考生安检须知

为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的面试环境,规范考务操作流程,防范和打击利用高科技设备作弊等行为,根据人事考试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须知。

第一条 考生不能携带下列四类物品进入候考室:

一是具有通讯功能、拍摄功能或各类信息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手表(含机械表)、智能手环以及各种音频和数字传输存储设备等;二是除身份证和准考证以外的其他资料;三是易燃易爆、腐蚀性危险品和管制刀具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四是其他与面试无关的物品。

第二条 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配合安检。不配合安检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考生在安检过程中无理取闹、辱骂、威胁工作人员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面试资格等处罚,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条 考生入场安检流程:考生将随身携带的物品按要求放到指定位置,在候考室工作人员的组织下列队依次配合安检;安检完毕、身份核验后在指定位置候考。

第四条 候考期间,考生如需上卫生间必须在监考教师的陪同下完成。

第五条 违反上述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来源:http://www.weixin.gov.cn/view/weixinmain/1/941/view/374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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