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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怒江州泸水市幼儿园中小学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日期:2022-07-09] 来源:泸水市人民政府网

泸水市2022年幼儿园中小学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为做好泸水市2022年幼儿园中小学秋季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招生工作秩序,规范招生行为,保障教育公平、促进均衡发展。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以学校为主,市教育体育局统筹的原则。各中小学负责辖区内招生入学工作,各公办幼儿园和具有办园资质的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小学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凭相关证明材料,免试就近入学。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均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三)坚持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相统一的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一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址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权属地址一致,符合“两个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实际居住地学校就近入学。

(四)坚持具有泸水市域居民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军人子女优先的原则。

(五)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认真落实招生“阳光工程”,实行“六公开”制度,即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范围、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录取方式、公开录取结果(仅限学生姓名)。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信息,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

三、组织机构

成立泸水市2022年幼儿园中小学秋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杨光兰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体育局党

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兰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褚永成市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和少岱市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和琼英市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余杨花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成员:优陆馥市教育体育局党政办公室主任

王必文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股长

左文明市教育体育局德育安全股股长

唐金彬云南师范大学附属怒江州民族中学校长

施湖飙州实验小学校长

杨爱梅州直第一幼儿园园长

李长春州直第二幼儿园园长

杨李彪大理大学附属市第一中学副校长

朱俊刚怒江新城新时代中学校长

杨仕军市民族中学校长

桑茶富鲁掌中学校长

钟明镜六库中学副校长(主持工作)

杨建雄古登乡中学副校长(主持工作)

张贵云老窝镇中学、老窝镇中心校校长

罗金龙市第一完全小学校长

杨春梅市小沙坝完小副校长(主持工作)

高雪军六库街道中心校校长

徐金武鲁掌镇中心校校长

密金祥片马镇中心校校长

何春明上江镇中心校副校长(主持工作)

王新凤大兴地镇中心校校长

余杨军称杆乡中心校副校长(主持工作)

尤义前古登乡中心校校长

谭小龙洛本卓乡中心校副校长(主持工作)

高素华大练地街道中心校副校长(主持工作)

段智芳市幼儿园园长

赵霞新城幼儿园园长

娜福妹江东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体育局,由褚永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基础教育股相关同志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四、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幼儿园

招生对象:年满3岁(根据云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入学年龄以2022年8月31日达到的实足年龄为准)的适龄幼儿。

1.州直第一幼儿园:招生110名。优先招生泸水城区重阳社区、向阳社区、江西社区、新城社区截至2022年6月1日户籍满一年以上适龄幼儿;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招生外来经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州直第二幼儿园:招生280名。优先招生泸水城区重阳社区、向阳社区、江西社区、新城社区截至2022年6月1日户籍满一年以上适龄幼儿;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招生外来经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市幼儿园:招生250名。优先招生泸水城区重阳社区、向阳社区、江西社区、新城社区截至2022年6月1日户籍满一年以上适龄幼儿;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招生外来经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排路坝幼儿园:招生30名。优先招生六库街道办排路坝村户籍适龄幼儿;其次招生大练地街道办赖茂村龙竹坝组户籍适龄幼儿。

5.赖茂村幼儿园:招生30名。优先招生大练地街道办赖茂村户籍适龄幼儿;其次招生大练地街道办赖茂村龙竹坝组户籍适龄幼儿。

6.丙舍坝幼儿园:招生150名。优先招生大练地街道办团结社区适龄幼儿;其次招生大练地街道办赖茂村和大练地街道办赖茂村龙竹坝组户籍适龄幼儿;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招生外来经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7.六库街道中心幼儿园(原小沙坝幼儿园):招生30名。优先招生小沙坝村户籍适龄幼儿;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招生外来经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8.泸水市新城区幼儿园(民办):招生180名。优先招生大练地街道办赖茂村和大练地街道办赖茂村龙竹坝组适龄幼儿;其次招生外来经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9.泸水市江东幼儿园(民办):招生90名。招生泸水城区重阳社区、向阳社区、江西社区、新城社区户籍适龄幼儿和外来经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0.乡镇(街道)幼儿园:招生本辖区内居民户籍的适龄幼儿及本辖区易地搬迁安置点的适龄幼儿。

(二)小学

招生对象:招生年满6岁(根据云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入学年龄以2022年8月31日达到的实足年龄为准)的适龄儿童。

1.泸水一小:招生355人。其中:泸水一小(本部)招生225名。优先招生六库街道办排路坝村一组、五组、六组、洼子寨、阳坡、平安寨,赖茂村,大练地街道办团结社区(丙舍坝安置点、下坝户)和新寨村(西浪、大湾子、褚皮林)适龄儿童;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招生泸水城区江西片怒江大桥以南至城南加油站以北范围内的外来经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泸水一小(排路坝分部)招生130名。优先招生江西社区适龄儿童和六库街道办排路坝村二组、三组、四组适龄儿童;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招生泸水户籍其他乡(镇)、街道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小沙坝完小:招生225名。优先招生六库街道办小沙坝村、瓦姑村、苗干山村、双米地村、排路坝村(民家寨、火烧窝铺、贵家坟、庄房)、大龙塘社区安置点、团结社区丙舍坝安置点、鲁掌镇登埂村适龄儿童;其次招生泸水城区外来经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乡镇(街道)小学:招生具有本辖区学校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和本辖区易地搬迁安置点适龄儿童。

(三)中学

招生对象:州实验小学、泸水一小、小沙坝完小及各乡镇(街道)小学毕业学生。州实验小学、泸水一小、小沙坝完小负责小学毕业生信息核对,同时配合云南师范大学附属怒江州民族中学、大理大学附属泸水市第一中学、六库中学做好招生工作。

1.云南师范大学附属怒江州民族中学(初中部):招生335名。其中:招收怒江州实验小学毕业学生295名,优先招收泸水城区重阳社区、向阳社区、江西社区、新城社区适龄儿童、少年,在有剩余学位情况下,采取派位抽签方式招收州实验小学其他毕业学生;招收泸水一小毕业学生40名,优先招收泸水城区重阳社区、向阳社区、江西社区、新城社区适龄儿童、少年,在有剩余学位情况下,采取派位抽签方式招收泸水一小泸水户籍其他毕业学生。

2.大理大学附属泸水市第一中学(初中部):招生290名。其中:招生怒江州实验小学毕业学生40名;招收泸水一小毕业学生215名,优先招收泸水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有剩余学位情况下,采取派位抽签方式招收泸水一小其他毕业学生;招收小沙坝完小毕业学生35名,优先招收排路坝村、小沙坝村和泸水城区重阳社区、向阳社区、江西社区、新城社区适龄儿童、少年,在有剩余学位情况下,采取派位抽签方式招收小沙坝完小毕业学生。

3.六库中学:招生350名。招生六库街道中心学校小学毕业学生,泸水一小小学毕业生44名,小沙坝完小小学毕业生157名。

4.其余各乡(镇)中学:洛本卓乡中心校小学毕业学生整体移交到古登乡中学就读;称杆乡中心完小小学毕业学生整体移交到市民族中学就读;片马镇中心完小小学毕业学生整体移交到鲁掌中学就读;大练地街道中心学校小学毕业学生整体移交到泸水市怒江新城新时代中学就读;小沙坝完小小学毕业学生整体移交到六库中学就读;其余各乡镇(街道)小学毕业学生对口整体移交到乡(镇)初中学校就读。

五、报名需提供材料

(一)幼儿园:监护人持下列证件到居住地附近的公办幼儿园和具有办园资质的民办幼儿园报名。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3.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

(二)中学、小学:法定监护人持下列证件到招生学校报名。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3.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

(三)外来经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法定监护人持下列证件到招生学校报名。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公安部门签发的有效暂住证;

2.父母一方在六库城区务工,有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出具就业证明材料;无用人单位的,由社区出具就业证明材料。

六、报名注册地点时间

报名地点:幼儿园、小学在各学校,中学在对应招生范围内的小学。

报名时间:

(一)幼儿园

1.州直幼儿园,泸水市幼儿园:2022年7月14日至2022年7月15日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时只能申报其中一所幼儿园;2022年7月16日入学资格审核;2022年7月17日公布招生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2.泸水市新城区幼儿园(民办),泸水市江东幼儿园(民办):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20日。

3.赖茂村幼儿园、排路坝幼儿园、丙舍坝幼儿园、六库街道中心幼儿园(原小沙坝幼儿园):于2022年7月14日前由六库街道中心学校组织实施完成招生注册工作。

(二)小学

1.泸水一小:2022年7月19日招收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2022年7月20日招收招生范围内的外来经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2022年7月21日公布招生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2.小沙坝完小: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7月22日,同时发放入学通知书。

3.各乡镇(街道)小学:2022年7月20日前由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完成招生工作。

(三)中学

1.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州民族中学(初中部)、大理大学附属泸水市第一中学(初中部)、六库中学:2022年7月13日进驻招生范围内的小学进行招生工作,发放入学通知书。

2.各乡镇(街道)中学:2022年7月13日进驻招生范围内各小学进行招生工作,发放入学通知书。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和学校要成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切实加强本乡(镇)、街道办和本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监督;学校要切实做好报名登记的组织工作,细化本校招生工作各操作流程,确保招生各阶段工作有序推进,不得因招生组织失误影响全市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学校要建立招生入学应急处置预案机制,主动预测分析招生中可能出现的情况,注重舆情搜集,及时做好风险研判,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各种突发情况,及时处置;学校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招生期间合理安排学生报名、资料验查等工作,引导家长文明排队、间隔等候,确保资审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和学校要做好招生入学期间相关安全稳定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稳定、有序、顺利开展。

(二)加强政策宣传。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是一项法规性严、政策性强、管理要求高的重大民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和各学校要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公开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和咨询、举报电话等,通过多途径多方式加强宣传,深入细致解读招生入学政策,让招生政策家喻户晓。热情接待群众咨询,耐心细致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工作,让广大学生家长理解和支持招生工作,努力营造全市招生入学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严格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和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生程序,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工作机制。全面做好入学对象资格的审查工作,实行“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严把审查关。各幼儿园要严把幼儿入园年龄,做到要与小学的入学年龄有机衔接,避免儿童在幼儿园毕业时达不到小学法定入学年龄,幼儿入学时要求家长提供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接收入园;规范、均衡编班和配备教师。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严格控制班级规模,杜绝新增大班额,班级规模为小学≤45人,初中≤50人,编班程序和教师配备情况应向学生家长公布;要做好对口整体移交工作。乡镇(街道)中心学校于2022年7月20日前完成辖区内小学毕业学生花名册、纸质学籍档案等相关资料整体移交给接收的初中学校,并填写交接表。交接表一式四份,移交学校、接收学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教育体育局各存一份;明确专人负责接收工作。秋季开学时,各中学要明确专人接收七年级学生报名注册,要对照交接表,认真核查学生报到入学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注册的学生,移交学校和接收学校及时会同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报告,共同配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做好劝返复学工作,确保学生全部按时入学;统筹保障特殊群体入学。各学校要统筹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家庭贫困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入学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

(四)严守工作纪律。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十项禁令”,对于因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各学校要根据本工作方案,制定区域内具体的招生工作方案,及时向社会发布招生公告。

咨询电话:0886-3052867

举报电话:0886-3052660

监督电话:0886-3052881

文章来源:https://www.ynls.gov.cn/xxgk/015281749/info/2022-1992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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