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省级保障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澜沧县人民法院本着公开、公正、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级保障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人员身份说明
省级保障书记员是为法院审判、执行和综合事务提供辅助性工作的专门人员,不占法院系统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和工勤人员编制,不具有法院在编人员身份和公务员身份,按规定行使审判、执行和综合事务的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法院审判、执行和综合事务提供辅助性工作的省级保障书记员7名。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纪律意识强、服务意识好,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具备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聘用制书记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法律专业优先聘用;具有一定的文字组织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具备较强的计算机速录和听记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不得报名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五、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15日(工作日内8:00至11:30、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澜沧县人民法院政治部410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报名人员需佩戴好口罩、测量体温后方可进入进行报名。本人亲自报名,报名者如实填写《招聘报名表》(附件1)并提供如下有效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本人一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含电子版)。如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外县人员入澜、进入法院需出示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考试方式
考试包括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
(一)技能测试占总分的50%,技能测试内容为:计算机速录。打字速度≧50字/分钟,正确率达到90%为合格,按1:3进入笔试。
(二)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30%,笔试内容为:书记员基础知识、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
(三)面试占总分的20%,依据技能测试和笔试成绩的排名,按照招录计划数1:2进入面试,面试设考官五名,其中,普洱市中级法院派出2名,基层法院派出3名。
按照最终成绩的排名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合格后予以聘用(试用期2个月),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最终成绩进行递补。
七、考试时间及地点
技能测试时间:2022年4月18日早上9点。技能测试地点:澜沧县职教中心。
笔试时间:2022年4月19日早上9点。笔试地点:澜沧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报告厅。
面试时间:2022年4月20日早上9点。面试地点:澜沧县人民法院中会议室。
八、体检、政审
(一)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由澜沧县人民法院按规定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政审
由澜沧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开展考察工作。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若体检和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情形,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与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经院党组研究同意后,将考核结果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期2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本次考试成绩设定有效期为一年,在一年内出现书记员岗位空缺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从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补录。
九、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待遇和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执行(现执行标准为含五险4000元/月)。
本公告由澜沧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79-7227262。
澜沧县人民法院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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