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人民医院招聘通告
在鹤庆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及关怀下,鹤庆县人民医院于2021年3月24日举行了整体搬迁开诊仪式,在医院新址正式开诊。由于业务拓展及工作需要,经院长办公会和总支委员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医师2名(专职用于县看守所医疗保障)、具有放射专业技士资格证以上技师1名,现通告如下:
报名条件
(一)身体健康(无生理、心理疾病);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各专业相关要求:
1、招聘具备执业医师资格临床医师2名。
要求:年龄20-45周岁、具有国家正规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持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
2、招聘影像专业技师1名。
要求:年龄20-30周岁、性别要求女性、具有国家正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专业技士资格证及以上资格证书。
招聘原则和办法
(一)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
1、报名人员小于招聘需求2倍时(执业医师小于4人、影像小于2人),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医院统一组织应聘人员进行理论考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2:1比例进入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面试各占50分,总分100分。
3、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用,录用后进行入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总成绩排名顺延。体检合格者,拟录用。
(二)报名:
应聘者请于2021年3月31日至4月9日17:00以前到鹤庆县人民医院门诊楼医务科办公室报名,报名时交个人简历一份及近期1寸标准照1张,审核身份证、学历证书、各种资格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
(三)面试及聘用:
面试采取现场问答及技能操作,根据考试考核成绩聘用相关专业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待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四)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薪资待遇
1、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临床医师,免试用期,待遇实施同工同酬,含五险一金。
2、影像人员试用期间待遇执行国家最低工资标准;聘用期间待遇执行鹤庆县人民医院合同制人员工资待遇,绩效考核按《鹤庆县人民医院绩效管理方案》执行,试用期为期3个月,试用3个月考核合格后签订合同,工资及绩效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院办公室:0872-4121666
医务科:0872-4125970